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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成都市郫都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笔试成绩、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6年成都市郫都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笔试成绩、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原件校验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招募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原件校验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困难高校毕业生。若符合多项优先招募情况的,按数量排序;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招募对象或有多名同类优先招募人员时,按学历确定排名;若学历再次相同时,则采取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名。

二、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原件校验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9月21日、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详见附件2《2026年成都市郫都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原件校验地点》。

逾期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原件校验所需的材料

应聘人员需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学历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名时无参保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持身份证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未参保证明材料或现场登录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进行个人社保证明查询);

5.优先招募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困难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或予以辞聘、清退。

(三)递补

未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根据《公告》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2026年9月23日在蓉漂人才网(https://www.cdrchr.cn/)发布,递补人员原件校验于2026年9月24日进行,逾期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体检

原件校验合格后现场发放《体检通知书》。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

招募单位

岗位名称

2026年9月27日

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常态化帮扶专员

郫都区司法局

司法行政助理(一)

司法行政助理(二)

司法行政助理(三)

2026年9月28日

郫都区新民场农村中心敬老院

养老服务助理(一)

郫都区郫筒农村中心敬老院

养老服务助理(二)

郫都区安德农村中心敬老院

养老服务助理(三)

郫都区市场监管局

市场综合监管辅助员

郫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文旅融合发展服务助理

郫都区财政局

金融服务专员

2026年9月29日

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社保服务专员

郫都区应急管理局

基层应急管理辅助员

郫都区委社会工作部

社工服务岗

郫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企业之家”服务专员

 

地点: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门口(德源北路二段666号)

请应聘人员按招募单位对应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30持《体检通知书》和身份证到体检地点集合。逾期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标准:531元/人)。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将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其他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体检通知书》进行身份确认后方能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本人如有特殊情况影响体检的,须提前如实告知医护人员。

(三)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

(四)按规定的项目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体检科办公室。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成都市郫都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笔试成绩暨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2.2026年成都市郫都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原件校验地点

 

 

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6日